关于认真做好房屋白蚁防治工程“回访”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7-31 09:34 文号:

各白蚁防治企业:

今年初,我局已下发《关于做好房屋白蚁防治工作的通知》(榕房〔201721号),要求切实加强白蚁防治管理,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近期,我局常收到群众来电、来信,反映辖区蚁情情况,强烈要求白蚁防治上门灭治。现就房屋白蚁防治“回访”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规定做好白蚁预防工程回访复查工作。我局已于20166月发出《关于做好房屋白蚁预防工程回访复查的通知》(榕房201641号),对我市新建房屋白蚁预防工程回访复查工作做了详尽的部署,各企业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回访复查,凡是在保治期内所承接的项目,都应开展定期回访复查;对过去未回访复查的项目,均须回访复查,复查完毕后按相关规定要求填写《新建房屋白蚁预防工程回访复查表》,查找出的问题应及时整改解决,并将整改结果报送我局。

二、健全行业自律,加大“诚信”建设。当前我市白蚁防治企业数量较多,防治工程量较小,行业竞争激烈。要加强自身规范化建设,白蚁防治施工应严格按照国家行业标准JGJ/T245-2011《房屋白蚁预防技术规程》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要健全自律规约,研究制定体现本行业自律规范和可操作性较强的行规行约,探索建立与行业发展相适应、覆盖全面、运行有效、作用明显的行业自律与诚信建设体系;要推行诚信服务,积极开展“自律为本、诚信为民、服务社会”的实践活动,建立健全行业诚信服务规范,充分发挥诚信服务指标的示范引导作用。

三、加强监督管理。各企业于1030日前必须将回访复查表和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我局,回访复查情况将作为窗口受理白蚁预防合同备案的参考依据。同时,结合群众举报、12345平台投诉等渠道,对于防治较差的企业,我局将组织人员进行重点检查,对于发现问题的,将严格按照《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予以处罚。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7724

来源: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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