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区房屋安全使用监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5-06 10:10 文号:

各县(市)区住建(房管)局:

  房屋使用安全是城市安全发展的重要内容,是保障城市安全运行的基础。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标本兼治;要结合我市正在开展的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以“零容忍”态度推进整治。现就进一步做好城区(国有土地)房屋安全使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抓住机遇、全面排查 

  当前,我市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摸底排查阶段已基本结束,全市上下采取坚决、果断的态度,全方位、全覆盖的进行了摸底排查。市大数据委专门建立了福州市房屋结构安全信息化管理平台,全市已排查录入一百七十多万栋的房屋,并逐一建档造册、逐一纳入管理平台。通过大排查,基本上摸清了底数,梳理了问题,夯实了基础。各县(市)区住建(房管)部门,要开展好老旧危房排查工作,做到不漏一栋一户,彻底排查,确实摸清底数,为整治提供依据,特别是存在安全隐患或疑似危险的房屋,要积极引导产权人(使用人)进行鉴定,充实完善房屋结构安全信息化管理平台。

  二、因地制宜、分类处置 

  对前期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易发生事故的重大隐患房屋,要逐一形成问题清单、落实责任主体、提出处置意见;对经鉴定为D级危险房屋的,要按照“四个一律”(一律封房、一律清人、一律拉警戒线、一律拆除)的要求进行处置。对采取“封房”临时措施的要防止人员回流,落实防范措施,尽早给予拆除。各县(市)区住建(房管)部门在大排查的基础上,要因地制宜、分门别类研究提出处置建议:对能纳入到旧改、棚改的尽快纳入旧改、棚改计划;不在连片旧屋区改造范围的,应提请县(市)区政府实施精准零星危房改造;对于符合改造条件、业主自愿出资改造的零星危房,建议房屋所在地政府应优先推动自行重建实施改造。通过各种形式,消除存量危房,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精准数据、统一报送 

  通过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我市“城市危旧房基础信息表”、“老楼危楼信息月排查表”等信息表格将产生一定变化。各县(市)区住建(房管)部门要对存在安全隐患房屋的信息要实行动态管理,每月精准报送“老楼危楼信息月排查表”,特别是报表中的隐患房屋(含C级、D级危房),已通过此次大排查大整治拆除整改到位的,消号排除的要及时消减数据;新增的隐患房屋,要及时纳入排查统计范围,确保报送我局的数据(城区国有土地房屋)与福州市房屋结构安全信息化管理平台中的数据一致、有效。

  四、做好汛期房屋安全监管工作 

  我市即将进入汛期,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对房屋安全使用带来不确定性影响。全市各级房管部门要克服麻痹大意、消极厌战情绪,加强对边坡低洼地带及登记造册的危险房屋安全监管工作。健全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收集贮备应急物资、认真做好应急值守、及时撤离住户人员,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特此通知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0年4月29日

来源: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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