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房管(住建)局: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转发省防汛办关于开展全省防汛备汛工作检查的通知》(榕汛防办明电〔2024〕5号)的要求,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防汛备汛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我市城区2024年防汛备询期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筑牢安全防线
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防汛备询期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确保汛期房屋的安全使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深刻吸取近年来因自然灾害引发的房屋安全事故教训,建立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汛期房屋安全管理工作责任机制。要进一步完善“一楼一档”制度,按“一楼一档”建立排查台账,做好信息复核和更新工作,摸清安全隐患底数,按照“不死人、少伤人”的要求,做到措施具体、责任到人、工作到位。要按照“县包乡、乡包村、村包户”原则,逐级落实防汛包保责任人,夯实基层防御责任,细化组织调度、巡查防守、抢险救援、转移安置等环节责任,做到全覆盖,无死角。
二、突出重点,持续排查房屋安全度汛隐患
各单位要对本区域影响房屋安全使用的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加大排查中发现的房屋安全隐患的整改力度,严防房屋垮塌造成人员伤亡事故。要重点排查本辖区内国有土地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老旧(危险)房屋,特别是老旧小区、破产企业、困难企业的危险房屋,要在汛期和极端天气来临前对其进行深入排查,特别要对未经加固的人流密集的房屋、低洼易涝地段房屋以及地下室、迎坡建造的房屋等加强隐患排查,确保全覆盖、不留死角。要持续加强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扫除盲点,确保我市城区2024年防汛备汛期房屋安全管理各项准备工作落到实处。要配合属地街道、社区加强宣传引导,督促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对危房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
各单位要根据本部门工作实际,组织开展房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工作。要聚焦防范极端灾害,细化指挥调度、风险防控、救援救灾、支撑保障等重点环节内容,切实提高应急预案针对性、可操作性。要加强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加强应急值守和讯息报送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汛期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制度,严格落实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时刻保持警惕,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快速响应、快速处置。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4年3月18日
(联系人:于红旗 联系电话:18559999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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