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福建省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审查导则》等4个审查导则的通知
时间:2026-07-31 17:30

各县(市)区住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近期,省住建厅对《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审查导则(试行)》《工程勘察企业资质审查导则(试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查导则(试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导则(试行)》(闽建许〔2015〕298号)进行了全面修订,现将修订后的《福建省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审查导则》等4个审查导则(闽建〔2026〕3号)(详见附件)转发给你们。上述审查导则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请各县(市)区和相关协会及时通过官方渠道向辖区内和行业协会的工程勘察、设计、监理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转发官方政策文件,并做好政策宣传、引导工作。

  附件:1.福建省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审查导则

  2.福建省工程勘察企业资质审查导则

  3.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查导则

  4.福建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导则

 

 

  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30日

来源: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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