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时间:2017-12-25 15:27 文号:
 榕房办〔2017〕97号 

市征收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局机关各处室:

根据《福州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36号)的规定,我局对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以本机关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列入废止或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

一、《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办理工作的通知》(榕房〔2016〕3号)等11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附件1)。

、《关于做好汛期危险房屋安全工作的通知》(榕房[2016]23号)等2件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附件2)。

    

附件1: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2: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局         

2017年12月18日

来源:房管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