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2021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时间:2021-04-14 14:39
文号:
序号 | 普法责任主体 | 普法类型 | 普法对象 | 普法内容 | 载体阵地 | 普法方式 | 普法时间节点 |
1 | 局物业管理处 | 社会面普法 | 管理对象:社区物业站工作人员;服务对象:业主及业主委员会成员 | 《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指导规则》 | 网络、宣传手册 | 自主观看、浏览,小区现场咨询宣传手册发放 | 2021年1月起 |
2 | 局市场监管处 | 社会面普法 | 管理对象: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服务对象:社会大众 | 《民法典》、《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 | 报纸、广播 | 深入企业、政风行风 | 贯穿执法全过程 |
3 | 局住房保障处 | 社会面普法 | 服务对象:社会大众 | 《民法典》、住房保障政策解读 | 报纸、广播 | 网络普法、现场宣传 | 2021年1月起 |
4 | 局住房管理处 | 社会面普法 | 服务对象:社会大众 | 《民法典》、《福州市城市危险住房改造管理办法》、《福州市房屋结构安全管理条例》 | 网络、社区 | 现场普法、现场宣传 | 2021年4月起 |
5 | 局征收处、市征收中心 | 执法过程中普法 | 管理对象:征收部门、征收实施单位、街镇工作人员;服务对象:社会大众 | 《民法典》、旧屋区改造政策解读、征收政策解读 | 宣传册、微博、报纸、广播 | 法律咨询、法律讲座、以案释法 | 2021年1月起 |
6 | 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 社会面普法 | 管理对象: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对象:社会大众 | 《民法典》、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类政策 | 广播、网络(含微信公众号)、宣传手册 | 政风行风热线、网络宣传(微信推送等)、印制宣传品 | 全年开展 |
7 | 局机关党委、局法规处 | 系统内普法 | 党组中心组、全体干部职工、执法人员 | 《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廉政教育、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 | 网络、宣传手册、讲座、培训 | 网络普法、培训 | 全年开展 |
来源: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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