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深化双随机抽查工作部署,进一步提升双随机科学性、规范性,切实减少涉企重复检查,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结合福建省一体化大融合执法平台建设对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现就规范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随机抽查事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双随机抽查事项分为单独抽查事项和联合抽查事项:
(一)单独抽查事项。我局单独抽查事项共3项:物业管理活动监督检查,城市房屋白蚁预防施工合同施工方案备案及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监管。责任处室分别是局物业处、房管处和市场处。
(二)联合抽查事项。我局联合抽查事项共1项:房地产市场监督执法检查。由我局会同市公安、自然资源、税务、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网信办等部门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联合检查,责任处室是局市场处、物业处。
各相关业务处室要严格按照《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和《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2024年度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清单》开展本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二、抽查频次和要求
按照既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的原则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按规定实施;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随机抽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辖区内市场主体的5%,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不少于2次(上半年下半年各一次),可以根据市场主体数量和抽查事项繁杂程度,作适当调整;对涉及安全和民生的重点监管领域,以及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三、及时公开随机抽查结果
根据福建省一体化大融合执法平台建设相关工作要求,双随机抽查工作应当实时在闽执法平台办理,进行实时公开,同时,抽查结果还应当在国家信用平台、局官方网站上公开:
(一)抽查结果同步上传闽执法平台。根据省一体化大融合执法平台建设要求,行政监督检查(包括双随机抽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整改处置的执法结果应当实时同步上传闽执法平台(闽政通办公App),未上传的视为未完成相关工作)。
(二)抽查结果在国家信用平台公开。按照省一体化大融合执法平台建设要求,检查数据应当及时通过智网在国家信用平台公开。相关数据应当在抽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录入公开,以增强随机抽查效果,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三)抽查结果在局官方网站公开。根据信息公开要求,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应当在抽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我局官方网站上公开。
四、注意事项
一是每次随机抽查工作中至少有两名工作人员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已取得执法证);二是实行随机抽查全过程记录,各处室在开展抽查工作时要充分运用执法记录仪对检查情况进行实时记录(设备已配备各处室);三是指定专人负责随机抽查结果的数据上传各平台公开工作(可由较熟悉手机端、电脑端操作的工作人员协助现场执法人员进行数据录入上传)。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是执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各相关业务处室务必高度重视,及时按时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
专此通知。
附件1.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2.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2024年度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清单
3.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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