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州市城乡建设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的通知
榕建质安[2018]39号
时间:2018-03-23 09:00 文号:

委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各县(市)区建设局、建设系统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福州市委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的通知》(榕委发[2018]9号)文件精神,现将《福州市城乡建设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县(市)区实际,做好部署落实工作,全面开展建设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专此

 

 

附件:福州市城乡建设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323       

 

 

  

 

 

福州市城乡建设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要求根据《中共福州市委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的通知》(榕委发[2018]9号),结合我市建设系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打击建设系统黑恶势力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科学谋划、周密实施,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进一步推动我市建设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不断建立健全打击防范治理黑恶势力犯罪长效机制。

二、打击重点

切实保护建设领域的合法权益,维护建设行业稳定,强化建设领域自我保护意识与法律知识的积累,重点打击建设领域强揽工程、强立债权、恶意竞标、强迫交易、非法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破坏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

三、工作举措

(一)加强宣传教育。为进一步防范黑恶势力对建设系统的渗透,我委将不定期开展防范黑恶势力宣传教育活动,建立健全防范黑恶势力侵害的长效工作机制;全面推动“平安工地"、“法治工地”创建工作;要求各施工企业落实项目现场门禁制度,及时发现并报告涉黑恶势力侵害工作人员人身、财产安全及拉拢胁迫工作人员参与黑恶势力犯罪情况。

(二)强化联动机制。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参与专项斗争,主动发现、反映建设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加强与政法部门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建立健全线索摸排核查责任制和问题线索发现移交机制,及时向属地公安机关通报涉黑涉恶线索;在职责范围内积极配合政法机关调查取证,会同政法机关打击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对政法部门在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及时整改完善,加强行业监管,堵塞管理漏洞,严防黑恶势力滋生。

四、畅通投诉渠道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建设领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踊跃提供线索:

1、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值班室电话:83354289

2、网络举报平台:http://fz12345.fuzhou.gov.cn/

3、市公安局举报电话:110

 

(联系人:刘锋杰,联系方式:83307271

 

来源: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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