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建设局、建设系统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重点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组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三霸六黑”专项模排治理工作的通知》,2018年我局印发了《关于集中开展“砂霸”“渣霸”“黑中介”专项摸排治理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工作,规范我市建设行业秩序,制定《福州市建设系统“机制砂‘砂霸’”“渣霸”“黑中介”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打击行动。请你们认真执行,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实现打击与规范、治标与治本有效统一。
专此
附件:《福州市建设系统“机制砂‘砂霸’”“渣霸”“黑中介”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2019年9月30日
福州市建设系统“机制砂‘砂霸’”“渣霸”“黑中介”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上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根据市扫黑办《市重点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组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三霸六黑”专项摸排治理工作的通知》、《福州市建设系统关于集中开展“砂霸”“渣霸”“黑中介”专项摸排治理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市建设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要科学谋划、周密实施,既要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又要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进一步推动我市建设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二、打击重点
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原则,采取强力措施,加大力度摸排“机制砂‘砂霸’”“渣霸”“黑中介”等社会影响较大的涉黑涉恶线索。
三、工作举措
(一)“机制砂‘砂霸’”专项治理
1、摸排重点
重点摸排在建工地是否存在以暴力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打压同行、强买强卖、垄断砂石销售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2、工作要点
结合日常工作收集建筑用砂供应情况和价格,确保建筑用砂不出现激烈浮动或垄断现象;查处违规使用海砂生产混凝土、砂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弄虚作假的行为,并将施工现场用砂纳入“双随机”监管;做好预拌商品砼企业信息登记管理、预拌混凝土信用评价和“黑名单”管理制度。
责任单位:质安处、建筑业处、城建处、公用处、给排水处、联排联调中心、市质监站、市地铁质安站、市安全站、市造价站
配合单位: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二)“渣霸”专项治理
1、摸排重点
重点摸排在建项目是否委托无资质运输队伍违规处置渣土;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非法手段强揽建筑工地渣土业务等行为。
2、工作要点
结合日常监管摸排在建项目是否存在使用非法手段强揽建筑工地渣土业务、垄断市场的问题;查阅在建工程与渣土运输企业所签订的渣土运输合同、渣土运输企业渣土处置手续是否齐全,确保在建工程委托有资质的运输企业合理处置渣土。
责任单位:质安处、建筑业处、城建处、公用处、给排水处、联排联调中心、市质监站、市地铁质安站、市安全站、市招标中心、市造价站
配合单位: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三)“黑中介”专项治理
1、摸排重点
重点摸排建筑服务市场领域中资质挂靠、转包或分包、围标或串标等违法行为。
2、工作要点
结合日常工作摸排建设工程资质挂靠、转包或分包等行为;招投标代理机构控制招投标活动及围标或串标等行为。
责任单位:质安处、城建处、建筑业处、审批处、市招标中心、市造价站、市安全站、市质监站、市地铁质安站、市城建档案馆
配合单位: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四、工作安排
(一)第一阶段(2019年12月31日前):工作启动,初见成效。
1.积极动员部署。各有关处室、单位要召开动员部署会,统一思想认识,加大力量投入,全面落实《建设系统“机制砂‘砂霸’”“渣霸”“黑中介”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2.广泛宣传发动。通过门户网站,电子显示屏、宣传栏、横幅等多途径宣传发动,向我市建设系统从业人员宣传“机制砂‘砂霸’”“渣霸”“黑中介”的现实危害及专项治理的必要性、重要性,营造强大的声势和氛围。
3.加大线索摸排。各有关处室、单位要立即启动大排查,要善于在日常工作、执法检查、信访处理中发现“机制砂‘砂霸’”“渣霸”“黑中介”线索,并认真筛查及时报送局扫黑办,尽快移交市扫黑办,涉及“保护伞”线索应移送市纪委。
(二)第二阶段(2020年5月30日前):集中打击整治有效铲除“机制砂‘砂霸’”“渣霸”“黑中介”赖以生存的土壞。
1.建立线索核查机制。对摸排过程中收集的黑恶线索,做到资料真实完善、台账清楚、移交及时。
2.进一步规范行业管理。把规范行业管理作为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抓实抓好。对工作摸排中发现的行业问题,要认真分析研判,找出有效解决的方法途径;要重拳出击,坚持依法行政,对违法违规的行为要严肃处理;要坚持标本兼治,从源头上规范建设行业管理工作。
(三)第三阶段(2020年8月30日前):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治理实效。
1.健全日常监管工作机制。通过专项治理,找出行业整治难点问题,认真研究解决办法,综合运用行政管理手段强化行业日常管理。
2.巩固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全面系统总结专项斗争好的经验,实事求是分析存在的不足和短板弱项,固化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及时转化为制度规范,建立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行业监督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有关处室、单位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机制砂‘砂霸’”“渣霸”“黑中介”专项治理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的重要抓手,将“机制砂‘砂霸’”“渣霸”“黑中介”治理纳入日常监管工作,拿出切实有力的行动和措施,马上就办,抓好落实。
(二)压实责任。各有关处室、单位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及时反馈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线索摸排及时反馈跟踪;要采取实地走访、现场访谈等方式深入一线,做到责任落实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三)加强督查。由局人事处、局效能办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列入一线考核和年底效能督察中,督促各级干部履职尽责,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聚焦重点,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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