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整治物业服务企业侵占业主公共收益问题,切实维护业主合法利益,2021年以来,市住建局认真落实省、市纪委监委和省住建厅部署要求,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为契机,将物业公共收益“点题整治”与城市品质提升“微改造”相结合,与“加强物业管理,共建美好家园”活动相结合,从解决群众关心的“关键小事”入手,着力规范物业服务,不断推进物业服务企业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点题整治”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点题整治专项行动”)走深走实,满足人民群众对住房从“有没有”到“好不好”的要求,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满意度,取得了良好成效。为此,开设“点题整治”经验做法系列报道,推广有效的做法给大家参考借鉴。
部门联手排查物业小区公共空间使用情况
8月7日,市住建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开展全市物业小区公共空间基础信息排查工作,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排查物业小区公共空间基础信息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住建(房管)局督促物业企业梳理小区公共空间,并会同属地相关部门开展公共空间摸排工作。
此次摸排工作的重点
物业服务小区配套公共用房,如架空层、避难层、物业用房、养老用房、文体活动室、社区卫生室、社区服务站、文体活动场地、其他公共服务用房的基础信息。
同时,市住建局组织全市物业企业自觉开展自查自纠。对照《福建省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办法(试行)》和物业“点题整治”工作方案,不擅自占用小区公共空间、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用途,形成自查自纠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并在规定时间内将自查结果在小区公告栏、楼道、电梯等醒目位置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0日,并通过微信、短信、电话等电子信息方式告知小区全体业主。
近日来,全市已摸排物业小区1796个,抽查发现物业擅自侵占公共空间、改变物业服务用房行为的物业小区22个,已全部督促整改到位,整改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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