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政通APP
根据住建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林业局办公厅(室)等6部门《关于申报2018年棚户区改造计划任务的通知》(建办保函〔2017〕551号)和省住建厅关于申报2018年棚户区改造计划任务的要求,我局于8月29日召集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土地发展中心以及市直相关单位召开2018年棚户区改造工作座谈会。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