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区建设局,建设系统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城区老旧小区整治提升项目工程监督管理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我委制定《城区老旧小区管网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导则》,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执行,请马尾区建设局、长乐区住建局和各县(市)住建局参照执行。
附件:城区老旧小区管网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导则
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10月11日
城区老旧小区管网改造质量安全监督导则
一、明确监督机构及范围
为强化老旧小区整治提升建设项目工程监督管理工作,建设单位在进行老旧小区管网改造前必须到四城区建设局进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备,四城区建设局应安排专人负责对接,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对老旧小区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工程项目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提供技术指导。
二、强化责任主体履职
老旧小区管网改造参建各方应明确主体责任,依法承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四城区建设局应依法依规开展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督促参建各方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安全。针对老旧小区管网改造特点,建设单位还应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1、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向属地建设局报送建设期间工作规划和实施细则、总体计划及年度计划。
2、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建立完善管理制度。
3、按要求推动个节点序时进度,按时完成工程计划。
4、组织技术力量按计划对工程进行巡查。
三、明确老旧小区管网改造监督要点
(一)工程质量监管要点
1、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图施工、严格按照施工工艺施工,督促施工单位摸清地下管线分布情况和地质情况。
2、钢筋、水泥、砼等原材、构配件的质量应检验合格,出厂证明和合格证齐全。
3、混凝土构筑物结构强度、刚度和尺寸满足设计要求,结构无滴漏和线流现象;混凝土结构的抗压强度等级、抗渗强度等级符合设计要求;检查井、截污井的井深、内径、壁厚、垂直度等工程指标应检验合格。
4、球墨铸铁管管节接口橡胶圈安装位置正确,无位移、脱落现象;钢管的接口焊接质量符合规范要求,焊缝无损探伤检验符合设计要求;管道接口端部无破损现象,接口处无滴漏。
5、管道回填前高程、轴线应进行复核验收,满足设计要求;按规范要求分层回填,密实度应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管道的轴线、标高满足要求,管底坡度无明显反坡现象。
6、沉井、检查井、截污井等构筑物砼钢筋保护层和防水层满足要求;砌体砂浆强度满足要求,应内外粉刷;检查井高度超过6米的,允许两次粉刷,但第一次粉刷高度应超过常水位高度。
7、地基处理后的强度或承载力经检验满足设计或规范要求。
8、管道、构筑物的垫层、管座、管道安装、接口等隐蔽工程经验收合格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9、管道、构筑物的周围回填质量满足要求。
10、管道地基验槽、软基处理、重要分部(子分部)验收合格,并重点检查验收记录、验收结论、验收人员资格。
11、排水管道安装完毕并检验合格后,应及时进行闭水试验。
12、小区道路恢复符合设计要求,路面结构层厚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同时,为进一步强化城区老旧小区管网改造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根据城区老旧小区管网改造施工特点,属地建设局做好日常监管工作时,还应采取以下3项监管措施:
(1)加大重要工序的监督抽查抽测频率;
(2)加强重要工序夜间施工的监管力度,监理单位应于当日17:00前向属地建设主管部门上报夜间施工内容,监管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夜间巡查工作;
(3)建立微信验收平台,督促各参建单位对重要工序施工报验及时上传,并安排随机抽查。
(二)施工文明监管要点
1、设置“五图一牌”,明确管理职责。
2、规范设置施工围挡,具备封闭条件的要进行封闭围挡,不具备封闭条件的,用水马隔离出通行区和作业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夜间警示灯;分段、分步围挡施工,流水作业,完成一段管线,立即恢复一段路面,并以最快速度恢复开放交通。
3、配备洒水车、雾炮车等,专人负责保洁和洒水降尘;裸露土方、砂子铺绿网覆盖,确保路面整洁。
(三)施工安全监管要点
1、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作业前必须查明施工场地内明、暗铺设的各类管线等措施,并应采用明显记号标识;严禁在离地下管线、承压、管道1m距离以内进行大型机械作业。
2、挖掘机司机持证上岗,机械回转作业时,配合人员必须在机械回转半径以外工作,当需在回转半径内工作时,必须将机械停止回转并制动;管网人工挖土方应从上而下逐层挖掘,两人操作间距应大于2m;严禁采用掏挖的操作方法。
3、开挖坑(槽)沟深度大于1.5m时,应根据土质和深度情况,按规定放坡或加可靠支撑,并设置人员上下坡道或爬梯,在边沿处设立两道牢固护身栏杆;夜间施工时应设置红色标志灯。
4、管道井及有污水的管道作业,作业前做好毒气检测工作。
5、施工用电,应采取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措施。
四、严格质量安全监管措施
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使用不合格管道、隐蔽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就进入下一道工序、地基处理与工程桩未按设计及规范要求检测或检测结果不合格、管道功能性试验结果不合格、混凝土结构强度和钢筋保护层不符合要求等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的,将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将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予以依法处罚。
相关文件:《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城区老旧小区管网改造质量安全监督导则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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