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建设局)、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各相关单位:
为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省住建厅印发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简化房建市政工程施工许可证和竣工验收备案的通知》(闽建建〔2018〕36号),决定从2018年11月1日起简化施工许可审批流程、简化竣工验收备案条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现将省住建厅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简化房建市政工程施工许可证和竣工验收备案的通知
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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