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在建项目治欠保支各项规定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项目部劳务人员实名制自律自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榕建筑〔2019〕29号
时间:2019-03-19 09:26 文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人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在建项目治欠保支各项规定,切实维护建筑业企业和广大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推动和促进我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范有序进行,实现建筑从业人员管理信息化的工作目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6〕88 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决定对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项目部劳务人员实名制自律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福州市建筑劳务行业协会受福州市城乡建设局、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对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四城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劳务人员实名制行情况进行检查,每个月不少于一次,检查结果报市建设局和市人社局。同时市建设局和市人社局定期或不定期组成联合检查组进行抽查,对检查和抽查结果予以通报马尾、长乐两区和六县(市)区住建和人社部门参照四城区做法,自行组织检查,每月将检查结果分别报市建设局和市人社局。市建设局、市人社局将加强对县(市)区的层级指导,每季度组织一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劳务人员实名制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项目部劳务人员实名制自律自查工作,建立健全建设工程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实现对建筑业劳务用工的有效监管,遏制非法用工和工程非法转包行为,有效防止并解决拖欠工人工资,在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必须防范个别班组长或劳务人员恶意讨薪,不断促进建筑市场和谐、健康发展。

三、检查内容

    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建筑〔2016〕34号)为主,主要内容:

(一)劳务管理组织机构

施工项目部必须成立劳务管理领导小组,设立劳务办公室,健全规范的劳务管理制度。劳务管理领导小组主要人员设置及要求如下:

1、项目经理为项目劳务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项目部使用劳务分包企业劳务人员500人以上,必须设置专职劳务管理员2名,2-3名兼职劳务管理人员;500人以下100人以上,必须设置至少1名专职劳务管理员,2-3名兼职劳务管理人员;100人以下必须设置1名专职劳务管理人员。劳务管理员须制定明确的岗位职责。

3、项目部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设置《福州市建设项目农民工维权告示牌》《福州市建设项目劳动用工信息公示牌》(内含考勤公示栏、工资公示栏)。

(二)做好劳务人员进场施工前的各项手续

1、施工现场封闭管理,劳务人员必须按规定办理实名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2、劳务管理员必须及时收集项目部全体劳务人员个人身份信息、建立劳务人员花名册,采用人脸、指纹、脸膜等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不具备封闭式管理条件的工程项目,应采用移动定位、电子围栏等技术实施考勤管理。相关电子考勤和图像、影像等电子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实施建筑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所需费用可列入安全文明施工费和管理费。

3、项目部所劳务人员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七个工作日以内的短期用工,应在劳务办公室登记备案。

4、所有劳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工作前,必需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并进行考核。

5、特种作业的劳务人员须持证上岗。

(三)确保考勤工作的有效性

1、采取以门禁系统考勤为主,劳务企业的劳务管理员人工考勤为辅。项目部应设立进出施工现场的门禁系统,包括员工通道、视频探头装置、电子刷卡设备等,实行劳务人员全员实名电子打卡。

2、项目部必须严格执行电子打卡等考勤制度,必须有完整的考勤记录资料。

3、项目部应按时在劳务人员考勤公示栏上公示纸质的《劳务班组农民工考勤表》。

(四)工资发放及时、到位

1、项目部和劳务分包企业应当依据考勤情况,编制详实的工资表,按月足额支付劳务人员工资,鼓励推广劳务人员工资银行卡发放。

2、所属劳务班组长按月向项目部和劳务分包企业提交经劳务人员本人签字并加盖手印确认的工资发放表,项目部应对其进行审核,并留存备案。

3、项目部必须建立劳务人员工资专用账户,订立完整的三方协议和分包单位委托付款协议。

4、劳务人员支付工资结果要按时在《劳务人员工资发放公示栏》上公示。

(五)工人退场管理

项目部和劳务分包企业要及时做好班组长、劳务人员退场后的工作量确认、工资报酬决算、结算工作。劳务人员离开工作岗位并退场,项目部和劳务分包企业的劳务管理员应与其办理终止劳动关系手续,并签署《劳务人员退场确认书》。劳务班组退场,项目部应督促劳务班组责任人签署《劳务班组退场承诺书》,并办理退场手续。

(六)纠纷调解

项目部应成立劳动保障、劳资纠纷应急处置小组,制定应急预案;项目部应加强对劳务班组、劳务人员法制教育,从根源上杜绝“不法讨薪”“恶意讨薪”等群体性事件发生,并保存有法制宣传教育相关资料

(七)建立健全劳务人员实名制劳务管理台账

以上要点相关台账与内业资料均完整统一整理装订归档。

四、违规处理

对检查中发现未执行建筑工程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的工程项目给予通报批评,与企业信用管理挂钩。对存在问题,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采用曝光、增加项目检查频率等方式,督促强化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工作。

 

附件:1、工程项目实名制监管检查操作标准

         2、福州市建筑项目从业人员实名制信息管理工作情况考评表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18

来源:市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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