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四城区污水治理工作全过程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榕建公用〔2019〕181号
时间:2019-07-19 10:19 文号:

鼓楼区政府、台江区政府、仓山区政府、晋安区政府、市城区水系联排联调中心、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创源同方水务有限公司,四城区排水管网维护单位四城区排水管网改扩建(修复)项目参建单位、四城区内河建设运营单位单位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污水治理工作,为巩固福州市水系治理成效,促进污水治理提质增效工作,我局拟定了《福州市四城区污水处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办法》四城区政府、排水管网维护单位、污水处理厂、排水管网修复单位、内河PPP包运营维护单位工作的考核,实现污水治理工作全过程考核经市政府同意,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原祥坂污水厂考核办法从2019年8月起停止执行,按新办法实施。

专此

 

 

福州市城乡建设       

2019717       

来源:市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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