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新冠肺炎应急救治设施建设工作,现将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联合印发的《新冠肺炎应急救治设施负压病区建筑技术导则(试行)》(国卫办规划函〔2020〕166 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结合防疫工作,认真贯彻执行。
专此通知
附件:关于印发新冠肺炎应急救治设施负压病区建筑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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