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福州市2018年度勘察设计、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及海绵城市设计质量检查情况的通报
榕建科〔2018〕82号
时间:2018-11-27 10:59 文号:

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做好迎接全国建筑项目勘察设计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准备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科〔2018〕13号)要求,在各勘察设计单位自检基础上,我委于2018年8月9日-10日,组织开展了全市2018年度勘察设计、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及海绵城市设计质量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对象为2017年1月1日以来施工图已审查合格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项目,以及日常统计与设计质量投诉中发现问题项目。共涉及城区及县(市)的33项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中公共建筑17项、居住建筑11项、边坡工程5项,共涉及16家建筑设计单位、9家勘察单位、16家施工图审查机构。

检查中发现个别项目勘察存在未如实进场申报、勘察成果弄虚作假等问题,个别项目设计仍存在违反强制性条文问题。节能设计:总体情况较好,公共建筑在设计阶段落实安装用电分项计量装置情况较好。绿色建筑设计:存在深度不足问题,如水资源管理、建筑隔声、一体化装修等专项设计不及时、不齐全;部分项目专篇说明与报审表缺项,或专项评价报告缺项。装配式建筑设计:设计阶段认定意见未在施工图设计中修改落实;缺少深化设计图纸和节点图纸;缺少生产和吊装阶段构件验算。海绵城市设计:较多项目设计深度不足,设计说明内容未在施工图纸落实。

二、各专业设计、专项设计主要问题

(一)勘察专业

1、中交远洲交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勘察的连江县透堡镇塘里村民委员会透堡镇塘里村农民住宅小区项目,未按省住建厅要求如实办理勘察现场作业事前备案,规避检查。送检材料存在:前后两份勘察报告内容完全不一致,勘察报告与送审原始记录不一致,原始记录与现场作业备案矛盾等严重问题。

2、个别项目未按含水层分层量测地下水位。

3、个别项目地下水埋藏条件评价不完整。

4、个别项目边坡设计存在地下水埋藏条件不清、未提出边坡监测建议、参数建议值不全等问题。

(二)建筑专业

1、福建省中恒华筑建设设计有限公司设计连江县透堡镇塘里村民住宅小区存在问题:机动车库出入口未设置减速安全措施。

2、福建省南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连江县人民武装部民兵训练基地-综合楼项目存在:外窗未按要求选用安全玻璃;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的防水淹技术措施不到位;消防电梯前室设计错误等问题。

3、个别项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未设计到位。

4、个别项目套用与工程无关的玻璃幕墙隔层防火大样。

(三)结构专业

1、中元(厦门)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的世贸集团长乐金峰项目(一期)存在:桩基采用PHC管桩,承台下存在10米淤泥层,未按照省住建厅2012年颁布的《福建省建筑结构设计若干规定》第6条要求,验算主楼桩基的水平承载力;桩基设计等级错误等问题。

2、个别项目有效桩长大于35米,采用三节及以上的预制桩,桩身质量检测仅要求采用动测法,不满足省住建厅2017年颁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桩基检测工作的通知》第二条第(二)点要求。

3、个别项目多层框架结构计标未计入楼梯构件对地震作用及效应的影响。

(四)给排水专业

1、福建省中恒华筑建设设计有限公司设计连江县透堡镇塘里村民住宅小区存在:设计文件市政供水压力不一致;空调设备冷凝水的排水,无间接排水措施;地下室生活供水短流等问题。

2、福建省南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连江县人民武装部民兵训练基地存在给水管、消防管由人防清洁区进入人防口部时,未在人防清洁区内侧设置防护阀门问题。

3、个别项目消防泵房防火分区未单独设水流指示器、末端试水阀。

4、个别项目消防水箱进水管上未设水表。

(五)电气专业

1、个别项目疏散通道未按规定设置疏散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2、个别项目变电所所在建筑物存在采用TN-C-S系统的情况,不符合规范规定。

3、个别项目火灾报警系统中,未见高位消防水箱流量开关直启消防栓泵控制线。

(六)暖通专业

1、中寰中心项目存在多联机空调能效等级低、大风量Ws计算缺专项报告、电机高配等问题。

2、个别项目送风口与排烟风口距离小于10m不符合规范要求。

3、个别项目水泵房通风换气次数取值错误(6次/h)。

4、个别项目车库排烟量未按新规范(GB50067-2014)要求进行计算。

5、个别项目地下室防火阀距墙大于200mm。

(七)装配式建筑专项

1、个别项目未按要求进行预制率计算。

2、个别项目未明确竖向构件检测要求。

(八)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

1、部分项目存在热工性能参数仍采用已废止的《福建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使用手册》中的数据的问题。

2、正荣府项目,嘉博(福建)联合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设计存在较多违反控制项的问题,泛亚远景环境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的景观设计存在景观补水水源采用传统水源,违反强制性标准。

3、福州北站南广场综合交通枢纽广场、金辉城市广场等项目土地出让中有全装修比例要求,但施工图送审时未报送全装修图纸。

(九)海绵城市专项

1、部分项目对海绵城市理念理解不足,未对屋面、路面雨水优先采用雨落管断接引入下沉绿地等绿色设施处理。

2、部分设计单位建筑、给排水、景观3个专业沟通衔接不足,导致设计脱节问题。

3、部分项目欠缺对场地条件、竖向条件等分析,未因地制宜采用设计措施。

三、处理意见

1、本次检查发现的勘察设计质量问题(详附件1),请各勘察设计单位认真组织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于12月10日前反馈至市建委建筑节能与科技设计处,并抄送项目所在地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由县(市)质量监督部门督促整改到位。

2、对检查发现中交远洲交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涉嫌弄虚作假问题,泛亚远景环境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的景观设计存在景观补水水源采用传统水源问题由市建委立案处理。对福建省南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连江县人民武装部民兵训练基地-综合楼项目消防电梯前室设计错误问题,将下发执法建议书,由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立案处理。

3、本次检查反映的勘察设计成果质量情况将记入在榕勘察设计单位质量档案。对项目勘察设计存在违法违规、违反强制性条文及较多质量问题的,将记入在榕勘察设计单位信用记录;对存在漏审强制性条文、未按省、市要求开展绿色建筑等审查工作的,将记入在榕施工图审查机构信用记录。相关情况上报省住建厅。

4、对中交远洲交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中恒华筑建设设计有限公司、福建省南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泛亚远景环境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莆田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中心、福建武夷山城乡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通报批评。请上述勘察设计单位、审查机构对2017年以来在榕承担的勘察设计项目进行全面自检,并请勘察设计单位和审查机构的法人、技术负责人于12月10日前将项目自检情况书面反馈至市建委建筑节能与科技设计处。市建委将再各抽检1-2个项目质量情况。

5、对存在绿色建筑设计、审查不到位的项目,市建委将对相应设计单位、审查机构2017年以来设计、审查项目开展延伸检查。经核实后,对多次违反承诺,逾期3个月未补送专项设计文件的建设单位,不再给予绿色建筑专项设计缺项报审绿色通道;对设计单位绿色建筑设计能力不足的,记入在榕勘察设计单位质量档案与信用记录;对审查机构技术能力或审查质量管理制度存在缺陷的,将提请省住建厅暂停其对绿色建筑设计项目的审查。

6、请各施工图审查机构组织审查师加强建设领域新技术相关规范及地方技术政策的学习,不断提升审查师的审查把关能力。市建委将适时组织装配式建筑、海绵城市设计与审查培训,进一步提升审查机构与审查师技术水平。

专此通报

附件:2018年度福州市勘察设计、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及海绵城市设计质量检查情况一览表

                            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11月23日

(联系人:林玲,联系电话:83314600)

来源:建委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