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榕建筑〔2019〕129号
时间:2019-10-08 15:00 文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有关施工企业:

为了进一步落实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维护建筑业企业和广大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市建设局拟定于10月初,针对我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展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福州市行政区域(六区六县(市))内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二、检查时间

定于2019年10月至2020年4月,开展为期半年、每周1次的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

三、检查方式

1、市建设局联合市人社局,组织市劳务协会,成立专项检查组,对鼓楼、台江、晋安、仓山四城区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进行随机抽取,现场检查,定期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2、马尾、长乐两区和六县(市)住建和人社主管部门应参照福州四城区做法,自行组织检查,每月5号前将检查结果分别报送市建设局和市人社局,市建设局联合市人社局不定期开展督查工作,并定期通报检查结果。

四、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主要为劳务管理组织机构、工人进场管理、工人岗前培训、工人考勤及工资发放、工人退场管理、纠纷调解、建立健全劳务人员实名制劳务管理台账七个方面(详见附件)

五、违规处理

对检查中发现的未执行或未严格执行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的工程项目,要求限期整改(整改期限自整改通知单下发之日起7个工作日),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施工单位予以全市通报批评。

专此通知

 

 

附件:福州市建筑行业项目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考核检查表

 

 

福州市城乡建设       

2019930       

 

来源:市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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