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福州市2019年度消防设计审查质量检查的通知
榕建科〔2019〕110号
时间:2019-11-01 08:40 文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福建省消防总队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移交承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的通知>的通知》(闽建消〔2019〕1号)等文件精神,做好消防设计审查工作,现结合我市“双随机、一公开”计划安排,拟于2019年11月中旬开展福州市2019年度消防设计审查质量监督检查。 

一、检查时间 

2019年11月中旬 

二、检查范围 

2019年6月20日以来由住建部门承接消防设计审查工作后,符合《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19号)。第十三条人员密集场所项目,以及第十四条特殊建设工程项目。 

三、检查内容 

设计、施工图审查等有关单位和技术人员执行消防安全性标准情况。 

四、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随机抽取受检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以专家复审查阅方式进行。 

五、人员组成 

本次检查人员从科技处、抗震办专业人员抽取产生,检查专家从福州市勘察设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六、受检资料报送  

为做好迎检工作,抽到项目的单位按照资料清单要求准备工程资料,具体检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消防检查提供资料: 

1、受检项目资料清单(加盖单位公章); 

2、工程设计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含方案审查意见);

4、所涉及的专业计算书和电算资料,包含补充修改计算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报告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全专业检查项目提供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二次装修项目提供原建筑平面图、装修平面图),包含全套审查合格的设计及修改图纸、通知单等; 

7、原设计单位或与原设计单位同资质等级设计单位技术复核意见书。 

专此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2019年10月31日 

来源:市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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