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办[2016]7号)及《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的精神,对照市建委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上3项内河行政许可和11项内河行政处罚事项,制定了日常监管及抽查事项清单、建筑市场主体名录库及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我处所有执证人员4人全部划入“双随机”检查人员名录库。
2019年我处制定了《福州市内河管理处随机抽查工作方案及年度计划》,日常监管采用定期或不定期随机抽查方法,于11月8日进行了第2轮检查。经统计,11月8日前涉河工程建设方案审查24项,临时占用城市内河河道许可4项,设置河道排水口许可4项。按照随机抽查工作方案,随机抽查比例原则上按照行政权力申请事项的20%抽查,11月8日抽查涉河工程建设方案审查5项,临时占用城市内河河道许可1项,设置河道排水口许可1项。检查人员在检查后均填写《内河“双随机”监督检查记录》并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
对投诉的企业采取专项检查,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或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做好记录,保存相关影像记录资料,及时下发通知整改,共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13份,涉及违反《福州市城市内河管理办法》的违章行为,依法移送市城管委查处案件7件。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坚决制止和纠正施工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长效防范机制。
专此
福州市内河管理处
2019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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