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建设局),相关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全省住建行业行风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闽建综〔2020〕1号)及《勘察设计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细则》要求,现就开展全市勘察设计行业行风专项整治行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时间
2020年4月20日-6月30日。
二、检查范围
2017年1月1日施工图已经审查合格或正在审查的项目。重点抽查免审项目、改扩建项目(含装修工程)、大型建设工程、超限高层建筑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和涉及公共安全的公建项目,以及部门联动与住户投诉发现的问题项目。
三、检查内容
(一)勘察单位检查
1、勘察单位自检情况及质量保证体系检查;
2、勘察单位土工试验室检查;
3、勘察成果文件检查;
4、勘察进场备案制度执行情况检查;
5、勘察现场作业检查;
6、勘察单位执行年报制度情况;
7、住建部、省住建厅、市建设局质量管理文件执行情况检查。
(二)设计单位检查
1、设计单位自检情况及质量保证体系检查;
2、施工图设计文件(含改扩建、二次装修)质量检查;
3、绿色建筑、海绵城市、装配式建筑设计情况检查;
4、高边坡、深基坑等风险源设计情况检查;
5、设计单位是否为违法改扩建等违法违规行为提供支持;
6、参与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技术服务工作情况调研;
7、设计单位执行年报制度情况;
8、住建部、省住建厅、市建设局质量管理文件执行情况检查。
(三)施工图审查机构检查
1、审查机构质量保证体系检查;
2、二次装修审查质量检查;
3、绿色建筑、海绵城市、装配式建筑设计审查情况检查;
4、住建部、省住建厅、市建设局质量管理文件执行情况检查。
(四)勘察设计评标专家清理
1、征集并推荐有能力、有操守的设计评标资深专家;
2、设立举报电话,接受问题设计评标专家问题投诉;
3、提出优化设计评标工作倡议。
四、检查方式
主管部门对不少于30个项目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勘察设计单位、审查机构质量保证体系执行情况,并抽取的勘察成果、施工图设计文件组织专家复审。检查通过以下方式开展:
1、走访审查机构,了解机构质量保证体系相关制度建立与图档管理情况,并现场抽取项目检查落实情况;
2、走访勘察设计单位,了解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内审制度建立与图档管理情况,并现场抽取项目检查落实情况;
3、近年向省住建厅备案的勘察单位土工试验室,对其人员、仪器、管理制度、台账进行抽查;
4、勘察现场进场备案项目,随机抽取项目对备案执行情况、勘察纲要、上岗培训、现场质量安全与防疫措施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5、抽取项目对企业质量保证体系执行情况、施工图设计文件质量情况,以及执行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质量管理文件情况进行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勘察设计单位自查自纠(4月底前)
在福州注册的各勘察设计单位,按照省住建厅《勘察设计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细则》要求,对2017年1月1日以来承接的勘察、设计项目形成自查自纠报告,经本单位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形成PDF文件(文件名为XX单位自查自纠报告),发送科技处邮箱:fzjwkjc@126.com。
(二)检查资料报送
为做好迎检准备,抽到项目的单位按照住建厅《勘察设计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细则》要求,准备工程资料,具体检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其他(5月底前)
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应按照省、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结合当地工程勘察设计行业行风情况,制定针对性方案开展专项整治,并整治情况于6月1日前书面报市建设局建筑节能与科技设计处。
专此
附件: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勘察设计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细则》的通知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28日
(联系人:林玲、邵秀燕,联系电话:83314600)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