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全市勘察设计行业行风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榕建科〔2020〕44号
时间:2020-04-30 15:51 文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建设局),相关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全省住建行业行风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闽建综〔2020〕1号)及《勘察设计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细则》要求,现就开展全市勘察设计行业行风专项整治行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时间

  2020年4月20日-6月30日。

  二、检查范围

  2017年1月1日施工图已经审查合格或正在审查的项目。重点抽查免审项目、改扩建项目(含装修工程)、大型建设工程、超限高层建筑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和涉及公共安全的公建项目,以及部门联动与住户投诉发现的问题项目。

  三、检查内容

  (一)勘察单位检查

  1、勘察单位自检情况及质量保证体系检查;

  2、勘察单位土工试验室检查;

  3、勘察成果文件检查;

  4、勘察进场备案制度执行情况检查;

  5、勘察现场作业检查;

  6、勘察单位执行年报制度情况;

  7、住建部、省住建厅、市建设局质量管理文件执行情况检查。

  (二)设计单位检查

  1、设计单位自检情况及质量保证体系检查;

  2、施工图设计文件(含改扩建、二次装修)质量检查;

  3、绿色建筑、海绵城市、装配式建筑设计情况检查;

  4、高边坡、深基坑等风险源设计情况检查;

  5、设计单位是否为违法改扩建等违法违规行为提供支持;

  6、参与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技术服务工作情况调研;

  7、设计单位执行年报制度情况;

  8、住建部、省住建厅、市建设局质量管理文件执行情况检查。

  (三)施工图审查机构检查

  1、审查机构质量保证体系检查;

  2、二次装修审查质量检查;

  3、绿色建筑、海绵城市、装配式建筑设计审查情况检查;

  4、住建部、省住建厅、市建设局质量管理文件执行情况检查。

  (四)勘察设计评标专家清理

  1、征集并推荐有能力、有操守的设计评标资深专家;

  2、设立举报电话,接受问题设计评标专家问题投诉;

  3、提出优化设计评标工作倡议。

  四、检查方式

  主管部门对不少于30个项目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勘察设计单位、审查机构质量保证体系执行情况,并抽取的勘察成果、施工图设计文件组织专家复审。检查通过以下方式开展:

  1、走访审查机构,了解机构质量保证体系相关制度建立与图档管理情况,并现场抽取项目检查落实情况;

  2、走访勘察设计单位,了解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内审制度建立与图档管理情况,并现场抽取项目检查落实情况;

  3、近年向省住建厅备案的勘察单位土工试验室,对其人员、仪器、管理制度、台账进行抽查;

  4、勘察现场进场备案项目,随机抽取项目对备案执行情况、勘察纲要、上岗培训、现场质量安全与防疫措施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5、抽取项目对企业质量保证体系执行情况、施工图设计文件质量情况,以及执行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质量管理文件情况进行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勘察设计单位自查自纠(4月底前)

  在福州注册的各勘察设计单位,按照省住建厅《勘察设计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细则》要求,对2017年1月1日以来承接的勘察、设计项目形成自查自纠报告,经本单位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形成PDF文件(文件名为XX单位自查自纠报告),发送科技处邮箱:fzjwkjc@126.com。

  (二)检查资料报送

  为做好迎检准备,抽到项目的单位按照住建厅《勘察设计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细则》要求,准备工程资料,具体检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其他(5月底前)

  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应按照省、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结合当地工程勘察设计行业行风情况,制定针对性方案开展专项整治,并整治情况于6月1日前书面报市建设局建筑节能与科技设计处。

  专此

  附件: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勘察设计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细则》的通知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28日

  (联系人:林玲、邵秀燕,联系电话:83314600)

来源:市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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