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双随机”检查“一单一库”的通知》(榕建法[2017]8号)的要求,我局于2020年5月6日至2020年5月25日对抽中的福建天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等30家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进行了招标从业人员和代理业绩的抽样检查等,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一)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中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建德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存在招标代理人员执业资格证未注册在本单位的问题;
(二)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德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天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存在招标代理机构人员组成不满足榕政办[2014]31号文件相关要求的问题;
(三)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建天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广福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存在未按规定在指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中标结果公示等材料的问题;
(四)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融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永诺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江苏策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功在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飞斯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原福州建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存在招投标书面报告材料不完整的问题;
(五)福建省鼓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建德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联合中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存在招标文件未按规定支付预付款的问题。
二、处理决定
现决定对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中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建德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天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福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并纳入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综合评价扣分。
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德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天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即日起至招标代理人员整改到位前,暂停在我市承接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希望各招标代理机构遵守职业道德,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招标代理业务,并加强从业人员招标投标业务学习,提高招标代理服务水平,维护招标代理市场秩序,促进招标代理行业健康发展。
专此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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