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37-1300-2011-00006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 成文日期:2011-02-14
- 标 题: 关于对福州山水宝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5家物业服务企业给予黄牌警告的通报
- 发文字号: 榕房〔2011〕13号
- 发布日期:2011-02-14
- 有 效 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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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房管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 |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新一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部署,我局下发《关于物业服务行业认真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迎检工作的通知》(榕房〔2010〕119号),动员全市各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大多数物业服务企业能够立即行动,认真落实物业服务项目创建迎检工作措施。但福州山水宝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福州新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福州中榕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福州亿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福州雄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不够重视,消极对待,工作不力,在相关管理部门下发整改通知书后,未在规定时限落实整改措施。
为了严肃工作纪律,切实做好物业服务小区的创建迎检工作,经物业项目所在地区物业主管部门建议和我局研究决定,对上述5家物业服务企业予以黄牌警告和行业内通报,并将其不良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同时,责成上述5家物业服务企业立即采取措施加强整改,于2月18日前将整改情况书面反馈到物业项目所在地区房管部门。如继续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我局将会同区房管部门予以严厉惩处,直至注销企业资质。
希望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引以为戒,高度重视此次创建迎检工作,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对照创建工作的有关标准和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出贡献。
特此通报。
附件:创建迎检工作不到位的5家物业服务企业及物业项目存在的问题
二○一一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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