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37-1300-2022-00009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 成文日期:2022-05-12
  • 标    题: 关于加强我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管理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房〔2022〕65号
  • 发布日期:2022-05-19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加强我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管理的通知
榕房〔2022〕65号
来源:房管局 时间:2022-05-19 16:28

各县(市)区住建(房管)局,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

  2022年4月29日,湖南长沙市望城区发生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人员死伤惨重,教训十分深刻。经相关部门查明,今年4月13日,湖南湘大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谭某,公司性质:私营,注册地:望城区月亮岛街道)对该自建房家庭旅馆(4、5、6楼)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后出具虚假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公司法人代表谭某及技术人员宁某、汤某、刘某、龚某等5人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公安机关对该5人予以刑事拘留。各县(市)区住建(房管)部门、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要充分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杜绝类似的情况发生。为贯彻落实住建部“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视频会议”精神和我市印发的“回头看”实施方案通知要求,现就我市加强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属地监督管理

  各县(市)区住建(房管)局要加强对在属地注册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和在属地开展的房屋安全鉴定业务行为进行监管。一是检查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是否落实“鉴定合同、鉴定报告”报备制度(相关要求见附件1备注栏);二是抽查鉴定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是否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取样、实验等;三是各县(市)区住建(房管)主管部门要建立房屋安全鉴定档案信息,并督促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上传至“福建省房屋安全信息管理系统”,促进房屋安全动态管理,提升房屋安全管理效能。

  二、严格规范行业行为

  (一)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吸取“4.29”长沙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把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落到每个项目、每名行业人员,把安全生产工作抓严抓实抓到位。

  (二)每个鉴定项目鉴定机构应明确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加强内部质量保障体系管控,严格执行相关技术标准,确保实验数据真实、可靠、准确,保证安全鉴定质量。

  (三)鉴定报告应当条理清晰、数据详实、结论明确、内容完整,并包含房屋的结构形式、建筑面积、使用历史及现状等工程概况,检测鉴定的目的、日期、依据、方法、仪器,调查、检测和分析的过程和结果,鉴定结论及相关处置意见建议等内容。鉴定报告应当加盖房屋安全鉴定专用章,并经检测、校对、审核人员签字确认,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签字人签署。

  (四)鉴定机构应当及时、准确、真实地向委托人出具鉴定报告,鉴定机构及相关负责人对出具的鉴定报告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按照房屋安全信息建档要求,各鉴定机构要及时建档,并上传至“福建省房屋安全信息管理系统”。

  (五)各鉴定检测机构应主动接受政府部门监督,对本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落实,不断健全鉴定检测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流程,切实规范检测鉴定行为,不断提升检测鉴定水平。

  三、严格落实责任追究

  (一)发现鉴定机构存在如下问题的:转包鉴定业务;以其他单位名义或者允许其他单位、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鉴定业务;未经鉴定或者出具虚假鉴定报告;未按国家有关鉴定强制性标准进行鉴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我局将进行通报,依法严肃处理直至清除出我市房屋安全鉴定市场;属于省外鉴定机构的,同时抄告注册所在地省级住建主管部门。并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出具鉴定结果的签字人及鉴定机构法定代表人的经济及刑事责任。

  (二)我局将适时组织我市部分专家,对鉴定机构2021年8月至2022年4月的从业行为和鉴定报告质量情况进行交叉抽查检查,具体抽查检查时间另行通知。各鉴定机构应如实填报相关汇总表(见附件2)。

  专此通知

 

  附件:1.福州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分支机构)目录表

      2.机构鉴定报告汇总表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2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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