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16-2500-2023-00141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2023-12-27
  • 标    题: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授予福州首创海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单位“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单位”称号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建公用〔2023〕141号
  • 发布日期:2023-12-31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授予福州首创海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单位“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单位”称号的通知
榕建公用〔2023〕141号
来源: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3-12-31 15:25
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2215号)及《节水型企业评价导则》(GB/T 7119-2018、《节水型企业(单位)目标导则》(建城199745要求,我市大力开展节水型企业、单位创建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全社会节水意识明显提高。为表彰先进,更好地发挥节水型企业、单位的示范带头作用,经研究,决定授予福州首创海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节水型企业”称号、福州泰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东二环泰禾西区一期SOHO、东区B地块SOHO)4单位“节水型单位”称号(详见附件)。

  希望获得称号的企业、单位继续巩固扩大创建成果,进一步深化节水型企业、单位建设。各用水企业、单位加强日常用水节水管理,积极参与节水型载体创建活动,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开展水平衡测试,推广使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器具,共同推进我市节水型城市建设工作。

  专此

  附件: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单位名单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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