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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财政局福州市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变更管理规定的通知》(榕政办[2017]371号)精神,为确保项目变更顺利进行,现将变更专家库增选专家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增选的工程专业类专家入库资格
1、具有工程施工、管理专业、工程经济或类似专业高级职称,并同时具备国家二级建造师、省级监理工程师、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其中一项或更高级别的专业资格证书,具有工程教学、设计、施工、概预算、管理等工作15年以上工作经验。
2、具有工程施工、管理专业或类似专业中级职称,并同时具备国家一级建造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其中一项,具有工程教学、设计、施工、概预算、管理等工作20年以上工作经验。
3、虽不具备上述条件,但具有同等的专业水平,具有工程教学、设计、施工、概预算、管理等工作25年以上工作经验,在本行业业绩显著并得到广泛认同。
二、专家工作职责和待遇
1、专家库被抽取的专家负责参与项目变更论证会,研究确定变更性质、变更合理性、变更技术方案等。
2、专家评审费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规定,按每人每次1000元计取。
3、经评选入库的专家年缺勤或迟到达到3次的,将予以除名。
三、申报入库相关事宜
1、申报时间:2018年4月10日-4月30日。
2、需提交资料:《工程变更评审专家资格申报审批表》、符合入选资格的资格证书复印件;按照第二点第三条申报入库的专家仅填报《工程变更评审专家资格申报审批表》,经行政主管部门研究批复后入库。
申报入库专家应在4月30日18点前将相关纸质资料报送到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东部办公区7号楼1161室),同时提交证明材料复印件电子档。
专此通知
附件:《工程变更评审专家资格申报审批表》
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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