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16-0200-2019-00094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2019-07-17
- 标 题: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四城区污水治理工作全过程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建公用〔2019〕181号
- 发布日期: 2019-07-19
- 有 效 性: 有效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污水治理工作,为巩固福州市水系治理成效,促进污水治理提质增效工作,我局拟定了《福州市四城区污水处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办法》拟对四城区政府、排水管网维护单位、污水处理厂、排水管网修复单位、内河PPP包运营维护单位工作的考核,实现污水治理工作全过程考核。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原祥坂污水厂考核办法从2019年8月起停止执行,按新办法实施。
专此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2019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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