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房屋白蚁预防工程回访复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6-22 16:49 文号:

 

各白蚁防治企业:

   入汛以来,我市暴雨频发,天气潮湿闷热,白蚁有蔓延扩散的趋势。近期,群众反映蚁害问题渐多,给业主生活带来不便,如江南水都项目、福湾新城秋月苑等项目蚁害问题。为了做好白蚁防治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规定做好白蚁预防工程回访复查工作。

根据《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白蚁防治企业在保治期范围内,对承接项目应开展定期回访工作。各白蚁防治企业要结合我市今年的气候特点,开展房屋白蚁预防工程回访复查工作。本次回访复查采取企业自查、施工企业和业主单位、监理方三方共查及行业主管部门抽查的方式,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自查阶段(从2016620日至2016820日),企业必须对承接的白蚁预防工程(必须达到承接工程总量的70%)进行回访复查,复查完毕后按相关规定要求填写《新建房屋白蚁预防工程回访复查表》,对查找出的问题必须及时整改解决;第二阶段为抽查和整改阶段(从201691日至2016930日),我局将组织力量对白蚁预防工程进行抽查。

二、保治期内合理有效利用保治基金。

按照规定,白蚁防治企业缴纳了白蚁预防收费总额的20%作为保治基金。对于这次开展的回访复查,对查找出的问题进行整改解决,各企业可以充分利用保治基金。对于在保治期内的逐年复查、灭治,各企业可以按照《福州市白蚁防治企业白蚁保治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申请保治基金划转,我局将积极审查基金拨付条件,支持各企业提取使用,发挥保治基金作用。

三、加强监督管理。

各企业于820日前必须将回访复查表和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我局,回访复查情况将作为窗口受理白蚁预防合同备案的参考依据。同时,结合群众举报、12345平台投诉等渠道,对于业主反映防治较差的企业,我局将组织人员进行重点检查,对于发现问题的,将严格按照《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予以处罚。

 

附件:新建房屋白蚁预防工程回访复查表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6617

来源: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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