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全市房屋征收项目拆除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福建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福州市房屋征收项目拆除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定(试行)》进行了修订,形成了《福州市房屋征收项目拆除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请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于2025年11月23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8号楼市住建局收,联系人:叶松,联系电话:87618940,邮编350007,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sbdcxf401@163.com,标题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福州市房屋征收项目拆除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关于《福州市房屋征收项目拆除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定(修改草案)》的起草说明
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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