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建设局,晋安区宜居办,福州高新区规划建设局:
根据《福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实施方案(2017-2019年)》(榕政办[2017]106号)和《加快城乡民生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方案》(榕委发[2017]2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福州市2018年计划完成57596户(其中53000户列入2018年省为民办实事项目)三格化粪池新建改造和688个行政村污水治理任务(具体分配详见附件1)。请各地按照以下要求,进一步落实任务分解,尽快报送2018年三格化粪池新建改造名单、行政村污水治理名单和具体整治项目清单。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分解要求
行政村污水治理要按照“一村一策”要求,根据村庄具体情况,因地制宜选择三格化粪池分散处理、配建小型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截污纳管(就近接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等模式或采取上述模式组合,推进90%以上村庄常住户实现污水收集处理。三格化粪池作为村庄污水治理的一种模式,原则上要求整村推进。2018年三格化粪池和行政村污水治理任务按以下要求分解:
1、列入2018年美丽乡村(含备选村)整治任务的行政村,全部安排;
2、省政府重点扶持的15个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列入2018年中央财政支持范围的28个中国传统村落必须列入2018年农村污水治理整村推进的村庄;
3、水源保护区周边村庄重点安排;
4、被省、市政府和有关部门通报“村庄污水截污不到位,直排江、河、湖”或“村庄污水横流”等村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行政村(详见榕政办[2017]25号、52号),往年未安排整治的,重点安排;
5、小流域周边的村庄、省市级贫困村,往年未安排整治的,重点安排;
6、三格化粪池任务在上述行政村安排后,如仍有富余任务量的,再安排其他行政村。
7、2010年以来实施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的村庄、2014-2017年被列入省“千村整治、百村示范”的村庄、2016-2017年开展省、市级农村污水治理的行政村,原则上不列入三格化粪池新建改造和行政村治理名单,防止重复治理。
二、报送要求
1、三格化粪池项目要求报送所在村的名单及村庄相关情况,包括村庄人口、户数、已建成三格化粪池户数、计划新建、改造三格化粪池户数、计划完工时间、计划投资以及住户基本信息等数据,表格样式见附件2-3。
2、行政村治理项目要求上报整治村庄名单和具体整治项目清单,详见附件4。
3、报送时间:请各县(市)区按照附表格式填写。附表2-4要加盖单位公章,于2018年2月28日下午18时前报送市建委;附表3、4以电子表格形式于3月5日前报送市建委。(联系人:吴筠,联系电话:83219637,传真:83211379,邮箱:czfuzhou@163.com)
附件:1、福州市2018年农村污水治理任务分配表;
2、福州市2018年 县(市)区村庄三格化粪池新
建改造任务名单;
3、福州市2018年 县(市)区村庄三格化粪池新
建改造住户名单;
4、 县(市、区)2018年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行政村名单及“一村一策”项目清单
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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