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建设局(住建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的通知》(闽建〔2023〕18号)转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严格贯彻落实,并将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函告市建设局法规处。
专此
附件:1.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的通知
2.关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的政策解读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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