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市第六批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示范项目的公示
时间:2018-09-04 09:19 文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建委福州市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实施意见的通知》(榕政办[2017]6号)的要求,经申请单位申报,市建委组织完成了福州市第六批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示范项目的评审工作,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时间:201894日至2018911日。

各示范项目的申报单位应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一步完善节能诊断报告、改造方案及相关图纸等,确保改造项目节能率达到文件要求。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获得福州市第六批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示范项目存在异议,都可以书面提出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附件:第六批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示范项目

 

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94

 

来源:建委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