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打造中国幸福第一城”会议精神,围绕“创新、开放、绿色、幸福”的要求,市建设局牵头制定《福州市城乡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技术导则(试行)》(以下简称《技术导则》),请各职能部门按照《技术导则》要求严格管控,依法审批,强化监管。请全市城乡建设项目参建各方按照《技术导则》要求加强房屋、市政、交通、公路、水利等建设项目施工实施过程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工作,并做好项目工程建设完工后周边环境恢复,园林绿化提升等工作。现将《技术导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相关附件请到市建设局网站下载(http://fzjw.fuzhou.gov.cn/)。
专此
附件:《福州市城乡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技术导则》(试行)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州市交通运输局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福州市林业局 福州市水利局
福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福州市园林中心
(福州市园林局 代章)
2019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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