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未持有有效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的B证“安管人员”相关证书处置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3-19 08:59 文号:榕建质安〔2024〕69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住建局)各相关人员

  经检查和公示,福州市有771名未持有有效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却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下简称B证)人员。其中,有563人未提出异议,有208人提供了相关佐证资料。 

  现根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等法规,决定对以上人员持有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予以分类处置: 

  一、对柏承东、蔡廉锦等563人(详见附件1)持有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予以注销处理。 

  二、责令蔡军波、蔡平平等208人(详见附件2)在2024年4月2日按规定办理证书变更,确保本人受聘企业、B证持证单位和注册建造师持证单位三者相一致。逾期未完成的,对相关安管人员B证予以注销处理。 

  专此通知 

    

  附件:1、注销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清单 

  2、责令限期整改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清单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18日    

来源:市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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