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我市地下水资源利用率,促进污水处理厂进厂水质提质增效,我局研究制定了《福州市在建工地基坑排水排放措施技术导则》(试行),利用基坑降水直排内河,回补内河水体。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并严格落实。
附件:福州市在建工地基坑排水排放措施技术导则(试行)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2019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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